张绍霞的辩护表示,张绍霞认罪、悔罪,已积极退还全部赃款,系初犯,社会危害性较小,且是为其配偶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,建议法庭对其酌情从宽处罚。辩护人还辩称,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张绍霞掩饰、隐瞒王某2等人给予的150万元的事实,张绍霞系被动参与,没有事前预谋,也没有为请托人与王克勤之间牵线搭桥,不构成受贿罪。
张绍霞供述称,2011年到2016年间,王克勤分批分次地给其过钱,有的时候是50万元,有的时候是40万元,也有30万元的时候,算起来一共大概有250万元,都是现金。
《这一年:国安法划定法律红线 "东方之珠"重回正轨》虽然约定了6个月的借款期限,可刚过了两个星期,小蓉又被带到了一家名为鑫哲的公司,再次以偿还欠款为名签订了500万元的借款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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