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,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“在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”,与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(节录)法释〔2012〕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:
事故发生后,当地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将肇事司机控制。“从昨晚和朋友喝酒喝到早晨,接到老板用车的电话,开到这里就发生了交通事故。”肇事车的驾驶员说。
《"三条红线"高悬 规模房企业绩增速或进一步放缓》她以强奸犯罪举例,一般须满足是对方所为、有物证的条件,如果是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,还增加一个难点即证明不是自愿发生性行为,“时间越长,越难证明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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