童小军对此有细致研究。她说,对性侵儿童的制度建设包含在儿童保护大框架内,“不是说针对性侵有什么制度建设,针对虐童有什么制度建设,而是一个整体建设”。对儿童保护,要强调国家责任,“家庭和社会有责任没错,但国家兜底”。
童小军对《财经》记者说,对儿童取证,应结合孩子不同年龄段、不同情形判断用不同方式。有些性侵案中的孩子不到两岁,不可能用语言交流。“研究发现,9岁-12岁的孩子是性侵儿童案相对集中的年龄段。”但这个年龄段或再大点的孩子,可能遭遇这类事情后不愿说话,想让他说出来也很难。
《人民日报署名文章:事实胜于雄辩》2013年,两高等部门发布《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》(下称“意见”)时,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,时任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周峰介绍了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,但他表示该问题还要深入研究探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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